主角叫烂仔,云丫的小说叫《冰火两虫天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草履虫写的一本玄幻类型的小说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“我的事情,有必要向你汇报?”祁佑寒淡淡的扫了她一眼,低头整理袖扣,语气带着不屑,“做好你的祁太太,不该问的事情别问!”沈念安盯着他看了数秒,突然讽刺道:“祁佑寒,你就这么贱吗?”祁佑寒似乎不敢相信自...
精彩章节试读:
“狗娘养的,你要什么都行,那朵花不行!”阿烂真是红了眼。狡狈狡猾成性,有时会发婴儿疯,估摸着从没见过这么鲜亮的花儿,这才好奇地当成了玩具耍。
命可以丢,但花不能丢。阿烂追得嘴喘腿软,狡狈跑跑停停,好像蛮喜欢这种追逐游戏。
就在阿烂绝望时,前方出现一潭湖水,拦住了那头该死的狡狈。
狡狈扫视了一眼阿烂,狭长的眼睛透出嘲弄的味道。那一刻,一点也不像野兽的目光。
阿烂关心的是那朵银兰花,心惊胆战地盯着狡狈的一举一动,直到它似乎玩腻了,吹了一口气,花朵飘落小湖。该死的,他实在应该再快些。至于那头狡狈,倒是不慌不忙潜入泥泽,瞬间失去了踪迹。它竟会地行术。
银兰花触到湖水,像蜜蜡一样融化。
阿烂感觉有些不对劲,阴暗的湖内泛起漩涡,藏着一种莫可名状,让他汗毛竖立的惊悚。
更紧张的是,背后传来“沙沙”的脚步声。
他这一路胡跑乱冲,竟不知身在何处。唯一清楚地是,不知什么时候被一群剑齿虎盯上,从后路围了过来。
白骨岗天生具有魔性,天花狼独来独往,而剑齿虎总是整群地转悠。
围住烂仔的剑齿虎应该是一个大家族,粗略看去足有十多头,简直是宰鸡用上了大铡刀。
“别过来,我可是百发百中的快枪神。”阿烂探手抓了个空,这才察觉投枪早不知丢哪去了。他自知大难临头,索性豁了出去,抽出背弓,疯了一样大嚷:“除了耍枪,我更喜欢用弓弦弹老虎的下面。你们怕了没?”
或许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无耻的虫人,剑齿虎的眼神闪过某种迟疑和迷惑。
“怎么,不怕?”那个家伙咬了咬牙,决定发出大绝招,“我还有更厉害的一手,最擅长表演弹自己的。”
剑齿虎神态凝重,仿佛听到了天大的恶心事,惊恐地向后退去。
没错,十多头剑齿虎没有丝毫犹豫,灰溜溜逃入丛林。
“肯定是被我的英雄气概慑服,所以一个个夹着尾巴逃跑了。”阿烂自言自语,很快听到阿光焦急的呼喊声。
“我在这。”阿烂回答。
“小心!”闻声赶来的阿光脸色变得惨白。
“剑齿虎都不敢惹咱,这地头还有谁敢跟咱斗?”
阿烂叉着腰,故意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造型,除了向阿光显摆自己的神武,更重要的是向那个家伙示威。
除了玩死自己的双胞胎兄弟,小队其他成员赶向这里,那个家伙就跟在队尾。
同世上大部分废柴一样,阿烂每天早上都会做着强者梦。而现实似乎比梦境更虚幻,狩猎祭提供了一个平台,想不到这么快就赢得了莫大的荣耀。他刚刚毫不费力地吓退,确切地说,是恶心退十多头剑齿虎,就是那个家伙也做不到吧。
现在,他从那个家伙生锈一样的脸上找到了一丝惊诧,是那种极端自信的人突然发现一件事情超乎自己控制时的惊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