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角是何云飞,余文军的小说是《血刃》,本小说的作者是飞永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电热水壶里的水沸腾了,传出咕噜噜的响声,壶口冒出大股热气。余文军摁下烧水开关,把水壶从底座上取下来,朝搪瓷缸里倒开水,“农村籍的士兵即便在部队提了干,也不能高枕无忧,还要面临的一个升职的问题,如果三十...
精彩章节试读:
余文军突然发现何云飞不知什么时候站在身后,盯着他箱子里的东看,他尴尬地笑了笑,“不好意思,云飞,吵着你睡觉了。”
“哦,没有,没有。”何云飞摇摇头,指着箱子里的新军装,侧敲旁击地问,“老余,这套新迷彩服你怎么舍不得穿?难道把它留着当宝贝收藏不成”
余文军羞涩地微笑道“我们特战连除了通用的林地数码迷彩服外,每年还多配发两套猎人迷彩服,我自己留一套穿就够了。”
他指着那两双作训胶鞋,“这两双胶鞋是我找人向通讯连的女兵换来,准备寄回家去,让你嫂子保存起来,等女儿上初中了穿,平时部队的军事训练任务重,我没有时间去找快递,周末我打算去附近的镇子上找邮政快递更便宜。”
何云飞鼻子一酸,忍不住热泪盈眶,几年前,他在陆军学院侦察系学习期间,就曾发现区队里有一个家境极度贫寒的同学,把部队每年配发的新迷彩服,作训胶鞋,体能服啥的军用品节省下来,偷偷地寄回家里去给父母或兄弟姐妹穿用,自己经常穿着破旧的迷彩服参加训练,当时他并不觉得奇怪,就军校学员每月几百块的微薄津贴,自己零花都不够,还甭说贴补家用了,可是他怎么也不曾想到,余文军现在早已经正连级干部,上尉军官了,每月四五千的工资,居然也那样干,不难想象余文军家里的经济状况有多么的拮据。
何云飞清了清嗓子,岔开话头,问道“老余,你女儿今年多大了”
“七岁了。”余文军拿出一套旧迷彩服和体能短袖,扔到床上,合上盖子,将箱子推进床底下,“今年上小学三年级了。”
他一说起女儿,一脸自豪的微笑,“小姑娘挺机灵的,很懂事,爱学习,从发蒙到现在,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,门门功课都在八九十分,拿的奖状都快贴满我们家堂屋的一面墙壁了。”
何云飞哈哈一笑“不错呀,老余,你都有一个七岁大的女儿了,我还八字没一撇哩!”
“不可能吧云飞。”余文军眼中闪烁着怀疑的眼神“你长得这么帅,又是军校大学生,家境又那么好,怎么可能会没有女朋友呢”
何云飞坐在自己的床上,苦涩一笑,“真的还没有,不骗你。”
余文军脱着身上的衣服,“不可能的,凭你的条件,找女朋友是轻而易举的事,除非你眼光大高。”
何云飞苦笑一下,“那里,你可能不知道,现在城里的女孩子,都很现实的,既要有钱,又要有时间,还要千依百顺,像我们这样当兵的人,天天呆在深山里,一个月都很难出去一两回,哪里有时间去讨她们的欢欣,很多女孩子只是爱兵哥哥穿军装时的样子而已。”
余文军撑开被子,往床上一躺,“你说的情况,我听几个来自城镇的战士说过,现在城里人的心目当中,军人的地位的确已大不如从前,可这也要看什么人,如果是只当几年兵回家的平庸之辈的话,肯定不好办,你不一样的,你是轰动过全军区的战斗英雄,军校大学生,又一表人才,怎么可能找不到女朋友,我看只要你愿意的话,追求你的女孩子肯定是一大群,你挑不过来才对吧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