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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前他来我的学校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。
我貌美无德在学校声名狼藉,自然不在资助名单上,而是在陆瑾床上。
陆瑾出了名的薄情冷性,身边的女人一茬一茬换得比衣服还勤,几乎是一天一个。
可是他却把我金屋藏娇了五年。
皇城脚下的豪宅细论起来比金子还贵,托陆瑾的福,我不光住上了豪宅,还过上了挥金如土的神仙日子。
为着这泼天的富贵,我这金丝雀当得格外敬业,健身美容一样不敢松懈,礼仪插花这些也不能落下,外出购物别人买自己喜欢的,我选晚上陆瑾会喜欢的。
没办法,金丝雀就是我的工作,美貌就是我的事业,看似滔天富贵实则全是辛苦费。
我跟了陆瑾将近五年,这五年来脑子发热的时候我也妄想过自己是那个特别的。
直到我看见商场横幅上的漂亮女人——秦梦瑶。
她长得极美,一双眉眼和我有七八分像,我盯着海报上她的眼睛失了神,左脚绊右脚一头栽了下去。
这一跤摔下去磕到了头,我晃晃悠悠爬起来,脑子里突然多了很多陌生知识点。
比如我和陆瑾不过是小说里的人物。
他是霸总男主,而秦梦瑶才是他的女主角。
而我不过是一双眉眼像极了她的恶毒女配。
好家伙,替身文学照进现实是吧。
还真想问问他在床上看着我眼睛的那三十秒,到底看的是我还是秦梦瑶。
罢了罢了,想想豪宅想想存款,这替身当得好当得妙啊。
按原设定我属于拎不清的那款,作为恶毒女配我在怀孕后一心想嫁给陆瑾,是两人感情的绊脚石。
等等,怀孕?
我和陆瑾虽然那啥生活比较丰富,但都是做了措施的啊,这都能怀上得给小说情节的不可抗力记一大功。
我闲来无事也读过不少霸总文学,自然知晓接下来我和孩子不过是推动情节的炮灰,主角感情play的一环。
我心事重重地回到豪宅,看着餐桌上的健身餐,大手一挥让人撤下,开始报起了菜名。
眼见着公司就要破产了,我还敬业个什么劲。
按照情节女主角就要出场了,而我这个暖床工具得下岗了。
估摸着陆瑾是没有像往常一样收到银行卡付款消息,给我弹了一条信息过来。
我瞟了一眼,就一个问号。
他向来寡言少语,我早就习以为常。
跟了他以后,他给了我一张黑卡随我刷。
刚好我也没啥特别的爱好,就是喜欢购物,每天下午雷打不动去商场消费,顺便挑选晚上需要的衣物。
让主人每晚都有新鲜感是敬业的金丝雀应该做的。
只是眼下我属实没了心情。
抬眼,我报的菜已经陆陆续续做好了。
自律的无数个夜晚我曾望着他们的图片给自己画饼充饥,眼下真端在眼前了,我却没了胃口。
象征性地每道菜都宠幸几筷子后我就回了卧室发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