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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见爹回来了,上前替父亲扛一件工具回家,然后伺侯大人洗过手脸,给大人端上饭菜后才该自己吃。
这三千年前的帝都北蒙还有个规矩,那就是各家各户饭时都要端起碗到街上去吃。那井台边、胡同口、大户人家的街门前很自然地就成了饭市。一天三顿,早上八点半左右,中午十二点半左右,晚上天抹黑,人们就端着碗从家里出来,往人多的地方一蹲,菜碗往地上一放就开了饭。这时候就有几个孩子从家里奔出来,端着木碗走到人们面前,吃着自己的看着别人碗里的。
有教养的人家就喊住自己的孩子,不准他们到别人家的饭摊前去。没教养的让儿孙到处乱跑,在人家的饭摊前转来转去,看到人家吃点好的,小眼就盯上了,嘴里哈拉子就流出来了,让人家面对这蒙懂初开的小人也不好意思再吃下去,就省下一两口给小孩子。可自家的粮也不多,给人家一口自己就得少吃一口,久而久之别人家的小孩来了就装作没有看见,或三下五除二把干的吃到肚子,剩几口稀饭也飞快地喝下。尽管这样,人们还是要把碗端到饭市上吃,就是食物粗陋也要显示一下自己这一家人的灶中还冒着烟。
这饭市是展览生活的市场,谁家里吃什么饭都一目了然。你只要在这里过上三五天,谁家穷谁家富,谁家乐施好善,谁象抠塞“老鳖一”就可窥见一斑。但不论人们怎么样生活,最忌讳的还是饭时来了个要饭的。这要饭的不管是男是女,只要一进饭市,那脏污的身子,那发黑的手指就马上叫人不快。再加上人们过的都不富裕,舍一口让一口也不情愿。况且,家里还有家规,每顿饭就做了那么多,你给要饭吃了你就得少吃些,不然家里人就得少吃些。所以,人们忌讳要饭的是普遍现象。
在这巧匠村当中有个吃水井,井边就是饭市。一到吃饭的时间,人们就围着井台而坐。于是石台上,石台下,石台前,石台后都是蹲着的,坐着的,还有站着吃饭的人。这天早上正当饭市上吃饭的人快上齐时,从一户人家家中出来一个人,这人叫齐光春,是当地的保队长,他穿着黑色的夹袄,里面穿着对门盘扣紫花布布衫,系着一条大带子。下穿黑夹裤,用黑绑腿带绑着腿。脚穿一双双鼻梁千层底布鞋,里边穿着白粗布袜。就这穿戴来说,就与本村村民很大不同,因为下地的人一般不扎黑腰带,大腰裤也只是一掖一卷。同时穿袜子也很少,都是赤脚穿双布鞋。然而,这齐光春与别人更为不同的是那个木篮头,就是三十年后戏剧中《沙家浜》上刁小三的那个头型,周围剃光了,上面一圈,象是小孩用的木碗,当地人叫小木篮头。这种头,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很流行,凡是留有这种头型的人都是不干活的光儿(地痞流氓),人们见了是不敢惹的,见了点个头躲着走。